经典案件
裁判文书案件
阳光警务案件
大数据模型
检答网
法律法规
当前位置:
裁判文书案件
>>
姚某诉姚某离婚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3)湘民一初字第809号
原告姚某。
被告姚某。
本院在审理原告姚某诉被告姚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姚某于2013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姚某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姚某负担。
代理审判员 杨雪飞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汤卓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