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105执保1607号
申请保全人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湖南五恒模架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本院依据(2021)湘0105民初1109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12月13日立案实施,现本院已经解除对解除保全申请人名下财产的保全措施。具体保全情况详见本院(2021)湘0105执保1607号执保案卷。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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