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6)湘0581武法执548号
申请执行人:武冈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执行人:刘柏全,男,1976年10月8日出生,汉族。
申请执行人武冈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刘柏全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武冈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0)武法民初字第359号民事调解书于2012年11月19日通过自动履行方式执结。
特此通知
执 行 员  谭敦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代理书记员  罗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