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暂 予 监 外 执 行 决 定 书
(2012)雨法刑执字第6号
罪犯柳云才,男,1964年6月10日出生于湖南省湘乡市,汉族,大学文化,住湘乡市。
2012年2月3日本院作出了(2012)雨法刑初字第6号刑事判决书,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罪犯柳云才有期徒刑十三年,刑期自2011年6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经查,罪犯柳云才患有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组),不宜收监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将罪犯柳云才暂予监外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