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1002执657号
本院于2020年2月12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湖南中海物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永兴意水稀贵金属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指定其他法院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指定执行等执行案件立案、结案、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该案按销案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