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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运法与黄富珍劳动争议结案通知书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0407执20号
莫运法、黄富珍:
本院执行的莫运法申请执行黄富珍劳动争议一案,经被执行人黄富珍自动履行,执行金额6500元,案件申请执行费50元,共计6550元,申请执行人莫运法已支取65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审判员 秦林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蒋志成
书记员倪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