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浏公(普)决字[2025]第2054号
被处罚人朱**,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浏阳市普迹*******,现住湖南省浏阳市普迹*******。
现查明:2025年8月4日20时许,朱XX、陈XX、熊XX、张XX等人在浏XX普XX金XX李XX家开设的一麻将馆,通过打长沙麻将的方式赌博(赌注是小胡60元到80元,大胡100元到180元不等)。2025年8月4日,朱XX、陈XX、熊XX、张XX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
以上事实有1、朱XX的陈述与申辩;2、同案人张XX、陈XX、熊XX的陈述;3、到案经过;4、朱XX的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朱**行政拘留三日。
履行方式:由浏阳市公安局送湖南省浏阳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三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浏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8月05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