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麻公(治)决字[2025]第0197号
被处罚人黄**,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防胡镇杨围孜村刘*******,现住河南省淮滨县防胡*******。
现查明:2025年7月中旬,违法行为人黄xx以营利为目的,在其位于麻阳县高村镇长寿小镇小区xx栋xx室家中,先后3次通过手机APP“抖音”平台直播间,以“PK”方式与其他主播使用方言表达淫秽语言进行直播,时长1分多钟至5分钟不等,每次观众人数平均60多人,获利300多元。黄xx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抖音直播录像资料、到案经过、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黄**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贰仟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阳支行缴纳罚款贰仟圆整;由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送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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