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邵东公(宋)决字[2025]第2003号

  被处罚人叶**,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邵东市九龙*******,现住邵东县九龙岭镇
  现查明:经查,2025年8月4日晚上21时许,在邵东市两塘路公路局对面××超市内,违法人员叶×喜、莫×兴、易×兵、申×龙、刘×志、胡×哲利用扑克牌进行5元底注的炸金花赌博,全场输赢几百元。
  以上事实有以上事实由本人陈述、同案人员陈述等为证。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叶**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收费中心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邵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