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怀洪公(河)决字[2025]第0136号

  被处罚人张**,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玉家河镇应则沟村*******,现住湖南省怀化市洪江*******。
  现查明:张XX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找唐XX购买1万余元的地下六合彩,唐XX给张XX转了5千余元。
  以上事实有1.违法行为人的供述与辩解;2.微信交易明细;3.辨认笔录;4.微信截图等等证据证实。
  张**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张**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工商银行洪江区支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