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珠公(酃)决字[2025]第0236号

  被处罚单位:衡阳市****,地址:,法定代表人:刘***
  现查明:衡阳市****(五彩今天酒店), 2023年8月27日未满14岁女孩伍XX与刘X进入该酒店302号房间入住, 衡阳市****(五彩今天酒店),并未按照公安部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并造 成未成年人受到不法性侵的严重后果。
  以上事实有1.伍凤梅询问笔录 2.开房记录 3.唐建询问笔录 4.刘伟询问笔录 5.伍凤梅户籍资料 6.11.1立案决定书等证据证实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衡阳农村商业银行高新支行缴纳罚款壹万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