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会公(林)决字[2025]第0222号
被处罚人梁**,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会同县堡子*******,现住湖南省会同县堡子*******。
现查明:2025年8月3日晚上,梁XXXXXX因开设赌场罪被会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24年6月29日被减刑释放。
以上事实有:1、梁XXX陈述与申辩;2、证人证言;3、物证;4、归案经过;5、户籍信息等证据证实。
刑罚执行完毕三年内,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现决定对梁**行政拘留五日。
履行方式:由会同县公安局送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会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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