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大公(城西)决字[2025]第0949号

  被处罚人何*,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邵阳县长阳铺镇黄*******,现住双清区和谐共租房
  现查明:2025年7月25日下午18时许,违法行为人贺×欣、宁×、何×、邓×相约到邵阳市大祥区城西街道恒大未来城××台球厅的棋牌室6包内打5元“红中飞”麻将(抓两码累积算倍率)赌博。
  以上事实有报警记录、同案人员询问笔录、本人供述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何*行政拘留三日。
  履行方式:由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送湖南省邵阳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三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