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公安局
不予处罚决定书
会公(林)不决字[2025]第0052号

  违法行为人唐**,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会同县连山*******,现住:湖南省会同县西区*******。
  现查明2025年8月3日晚上,唐XXX在会同县林城镇西区老四毛夜宵摊对面梁XXX营的麻将馆内未参与赌博。
  以上事实有:1、唐XXX的陈述与申辩;2、证人证言;3、归案经过;4、户籍信息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现决定不予处罚。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会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2025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