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城公(丹)决字[2025]第0376号

  被处罚人吴**,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城步苗族自治县丹*******,现住城步苗族自治县长*******。
  现查明:违法行为人吴XX因经济拮据,于2025年2月21日将其名下王者荣耀账号(账号ID:1019604531)以1900元的价格售卖给XX宝网游专营店,因吴XX认为售卖价格太低,虽可以在7天之内再次购回该游戏账号,且其短期内无法筹集到钱款购回账号。刚好腾讯游戏发来一条关于游戏账户异常登录,找回账号的短信。吴XX遂在XX宝网游专营店不知情的情况下,点击短信修改王者荣耀账号密码,并更换了预留手机号码,重新获得该游戏账号的控制,导致XX宝网游专营店无法登录该游戏账号,造成XX宝网游专营店损失1900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与申辩、受害人材料、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
  违法行为人吴**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退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之规定,对吴**依法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吴**行政拘留七日。
  履行方式:由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送湖南省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七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武冈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