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公安局
不予处罚决定书
宁公(治)不决字[2025]第0139号

  违法行为人黎**,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宁乡市灰汤*******,现住:宁乡市灰汤镇金农*******。
  现查明2024年3月至6月,黎**在“仁信”手机app(现改名为“千亿”app)内进行摇骰子比大小猜单双的“快三”网络赌博,总计充值90068.5元,提现110000元。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寮步分局于2025年4月才将该案移送至我局,至发现之日已经超过六个月。
  以上事实有到案经过,移送函,提取笔录及图片,充值账单,银行流水,陶xx的询问笔录,黎xx的陈述和辩解等。等证据证实。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在第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不再处罚。。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2025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