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资公(东)决字[2025]第0530号

  被处罚人黄**,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资兴市东江*******,现住湖南省资兴市东江*******。
  现查明:东江湖旅游景区门楼入口处道路系我市东江湖AAAAA景区的重要通道,系我市交通核心严格管理区域。2025年4月份以来,违法行为人黄XX等多人为招揽外地游客牟利,多次在该路段对外地来旅游的车辆进行拦车拉客,严重影响东江湖景区旅游管理和影响交通秩序。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黄XX的陈述,抓获经过,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微信聊天、转账截图,道路监控截图,资兴市人民政府通告,户籍信息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对黄**行政拘留五日。
  履行方式:由资兴市公安局送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资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