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凤公(治)决字[2025]第0171号

  被处罚单位:凤凰凤****,地址:凤凰县沱江镇城北*******,法定代表人:尹***
  现查明:2024年10月23、25日晚上,凤凰县沱江镇凤鸣天下国际酒店工作人员未询问未成年人袁某的身份信息,未询问其监护人联系方式,怠于履行强制报告制度,造成未成年人袁某先后在该酒店一房间内向吴某某、石某卖淫,引发刑事案件,造成严重后果。
  以上事实有违法人行为人的陈述与申辩、证人证言、户籍证明、书证等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农业银行凤凰县支行缴纳罚款壹万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凤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