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汨公(三)决字[2025]第0782号
被处罚人湛*,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汨罗市归义*******,现住湖南省汨罗市归义*******。
现查明:2025年7月31日下午3时许,违法行为人湛×伙同柳×平、郑×华等人在汨罗市大众南路一麻将馆进行10元为底注的“一码中特”红中麻将,于当日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
以上事实有1.违法行为人湛×的陈述;2.柳×平、郑×华等人的陈述;3.微信账单;4.到案经过;5.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湛*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汨罗市支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汨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君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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