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耒阳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耒公(治)决字[2025]第1323号

  被处罚人黄**,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耒阳市长坪*******,现住湖南省耒阳市长坪*******。
  现查明:违法行为人黄XX2025年7月三次在耒阳市大市镇的百家乐赌场内参与了百家乐赌博。该赌场最小下注100元,上不封顶。2025年7月2日,黄XX和朋友“小冰”开车到了大市镇一个废弃养鸡场的百家乐赌场赌博。黄XX带了三四千元现金去赌博,赌了半个小时,合计输了三、四千元。7月3日,黄XX和朋友“小冰”又开车到了大市镇该废弃养鸡场百家乐赌场,黄**带了三千元现金,赌了不到半个小时,输了三千元。7月6日,黄XX和朋友“小冰”开车到了大市镇一个树林里一个露天的黑色油棚子下面的赌场进行赌博,黄XX带了两千多元现金,在输完后又从“将肉”那里换了20000元现金,又输掉了,合计输了22000元。2025年7月31日,违反行为人黄XX主动到耒阳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参与赌博的违反事实,并指认出了赌场老板和其他赌场工作人员。
  以上事实有1.违法行为人黄XX的供述和申辩。2.辨认笔录。3.到案经过。4微信账单。5.户籍资料等证据。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违法行为人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黄**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华融湘江银行耒阳支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耒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