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邵东公(野)决字[2025]第1973号

  被处罚人李**,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邵东市野鸡坪镇西*******,现住邵东市野鸡坪镇西*******。
  现查明:2024年7月至2025年3月底,违法行为人李×黔为了在手机上赌博玩老虎机,将自己的银行卡账户6215581914006048257提供给“南宫”APP赌博平台转账上下分,共计流水400元钱,其中涉嫌赵××被诈骗案,被诈骗资金400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本人陈述、受害人立案决定书、银行卡流水等证据证实。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44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李**罚款壹仟玖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邵东市非税局缴纳罚款壹仟玖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邵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