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公安局
不予处罚决定书
平公(城)不决字[2025]第0144号

  违法行为人刘**,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平江县加义*******,现住:平江县加义镇献钟*******。
  现查明2025年7月29日20时许,刘××在平江县汉昌街道××村431号彭××的麻将馆内受李××邀请以癞子转转胡麻将的方式为李××代打麻将,输赢均与刘××无关并由李××承担。
  以上事实有刘**的陈述和申辩、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刘成林不予处罚。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汨罗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2025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