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张定公(后)决字[2025]第0823号

  被处罚人李*,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张家界市永定区后*******,现住张家界市永定区后*******。
  现查明:李x于2024年12月将其“王者荣耀”游戏账号出售给一网络上收购游戏账号的公司(哈尔滨南栀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获利488元人民币。2025年3月,李x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游戏账号私自找回并修改密码导致对方不能正常使用该游戏账号,且李*拒不归还该游戏账号。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供述、报案人的陈述及证据、提取笔录、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
  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应该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李*行政拘留三日。
  履行方式:由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送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三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或张家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