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汨公(归)决字[2025]第0774号
被处罚单位:汨罗市****,地址:,法定代表人:周***
现查明:2025年07月25日00时许,汨罗市荣家路正则美寓酒店未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入住酒店的相关的规定,前台服务员刘铁强未严格查实未成年人冒用他人的身份在正则美寓酒店8202房间开房间给未成年人入住。
以上事实有1.现场检查照片,2.询问笔录,3.检查记录,4.现场视频。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汨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君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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