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公(大)决字[2025]第0305号
被处罚人PH***,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现住新田县龙泉街道锦*******。
现查明:Phamin Dao是老×万象人,2024年8月7日Phamin Dao持老×护照、旅游签证搭乘飞机到白云机场进入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旅游签证的有限期为:进入中国境内30天内。Phamin Dao与新田县大坪塘镇大坪塘社区1组蒋×峰产生感情后,明知自己旅游签证已经超期却没有返回老×,非法居留在中国至今。
以上事实有当事人询问笔录、护照、签证、出入境信息查询表等证据证实。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9条第1款第4项,PH***有主动投案并如实陈述违法行为,依法对PH***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8条第2款之规定,现决定对PH***行政拘留十日。因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0条第4项之规定,PH***属于哺乳期妇女,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不予执行。决定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新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道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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