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公(西)决字[2025]第1885号

  被处罚人刘**,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新化县西河*******,现住湖南省新化县西河*******。
  现查明:2025年7月29日,我所接报警称xx村有人赌博。民警赶到现场后将正在弹宝的刘xx带回所里进一步调查处理。经查看刘xx手机,其在手机上多次搜索10022.com天空彩票和0149337.com澳门妈祖阁这两个地下六合彩赌博网站,经询问刘xx本人,其于2025年7月12日至今,在微信上联系同村村民周xx,多次下注澳门地下六合彩特码参与赌博。刘xx下注特码金额为75元一个、100元一个和150元一个,总共在周xx处购买了5期地下六合彩,每一期下注500元至1100元钱不等,共计下注了3600元澳门地下六合彩。刘xx对其在xx村参与弹宝赌博和参与澳门地下六合彩赌博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微信下注记录、六合彩相关资料、转账记录等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刘**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贰仟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银行新化支行缴纳罚款贰仟圆整;由新化县公安局送湖南省新化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新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涟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