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公安局
不予处罚决定书
浏公(荷)不决字[2025]第0188号
违法行为人周**,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浏阳市荷花*******,现住:浏阳市荷花街道观*******。
现查明周*莲为谋取利益于2025年6月26日,同意了一名陌生男人将一台老虎机摆放到其位于观音路21号周*莲的商店里面,承诺每月支付400元的电费给周*莲,直到被查处除去电费周*莲盈利200元左右。2025年7月29日浏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对周*莲商店摆放的老虎机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认定你单位送检的电子游戏设备为不具备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左*、周*莲均于2025年7月29日上午9时许主动到浏阳市公安局荷花派出所配合调查。
以上事实有1、周*莲陈述与申辩;2、左*的陈述、3、现场查获照片;4、老虎机鉴定结论、5、到案经过;6、现实表现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等证据证实。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不予处罚。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浏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2025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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