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邵东公(堡)决字[2025]第1951号
被处罚人SU***,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现住缅甸
现查明:自述为缅甸籍的女子Su Mon Paing想在中国交男朋友,于是经不明身份的男子介绍在2025年1月16日从缅甸偷渡到中国云南勐腊县,再从勐腊乘车进入湖南邵阳邵东市,在邵东市堡面前乡生活居住达3个月。
以上事实有本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1条第4项之规定,现决定对SU***行政拘留十日。
履行方式:由邵东市公安局送湖南省邵东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邵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9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