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高公(站)决字[2025]第0191号
被处罚人欧**,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益阳市赫山*******,现住湖南省益阳市赫山*******。
现查明:2025年7月29日凌晨1时许,XXX在益阳市赫山区朝阳街道XX大厦附近停放的车辆上粘贴涉黄小卡片共计453张。
以上事实有本人陈述、视频提取笔录、现场指认笔录等证据证实。
根据《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九十三条第三款第三项,属于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中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欧**行政拘留十二日。
履行方式:由益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送湖南省益阳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二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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