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祁公(茅)决字[2025]第0752号

  被处罚人徐**,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祁阳市浯溪*******,现住湖南省祁阳市明德*******。
  现查明:2025年6月24日,违法行为人徐**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使用自己名下的尾号5864的长沙银行卡在网络赌博平台上(网址:https://www555.xxxxxx.com:20678/home/mine)绑定提现800元。经查询国家反诈平台,徐**名下的尾号5864的长沙银行卡涉嫌一起电信诈骗案:辽宁省凤城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的鄂健华被电信诈骗案,受害人鄂健华向其银行卡内转账一笔共计800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与申辩、电子提取笔录及照片、转账提现记录、户籍资料等。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徐**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祁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