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通公(双)决字[2025]第0337号
被处罚人杨*,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华容县注滋*******,现住双江镇行政街
现查明:2025年06月27日晚,违法行为人杨xx在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老汽车站对面步行街陈xx、曾xx开设的麻将室内,以打单注金额为50元的“转转”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杨xx随身携带2000元赌资参赌,在赌博中输了1300元,剩700元,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
杨xx的行为已构成赌博的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1、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材料;2、同案人员的询问笔录;3、现场指认照片;4、视频监控截图;5、户籍证明、到案经过、 前科查询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杨*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壹仟圆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收缴700元赌资。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建设银行通道支行缴纳罚款壹仟圆整;由通道侗族自治县公安局送湖南省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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