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大公(城西)决字[2025]第0908号
被处罚人贺**,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邵阳市双清区宝东*******,现住双清区宝东社区居*******。
现查明:2025年7月25日21时许,违法行为人贺xx、宁x在邵阳市大祥区宝庆西路xxx社区xxx来城6xx台球厅一包厢内以打麻将红中飞玩法赌博,输赢达到2100元金额,因贺xx打牌赌博结束没钱结账,随后叫来他爸爸过来付钱,贺xx的爸爸过来之后,怀疑跟他儿子在一起打牌的人有诈赌嫌疑,随即报了警。
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本人供述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贺**行政拘留三日。
履行方式:由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送湖南省邵阳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三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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