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石公(所)决字[2025]第0616号

  被处罚人苏**,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石门县所街*******,现住湖南省石门县所街*******。
  现查明:1、2024年4月违法行为人苏xx向其“西安看个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售自己个人steam账号及QQ(2797936644)、QQ号(3187397540)绑定的网络游戏账号,“西安看个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苏xx的账号鉴定价格为840元,苏xx同意后双方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4月27日、4月30日签订网络虚拟财产售出合同,随后“西安看个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支付宝向苏xx支付人民币840元,交易完成后苏xx于2024年7月左右将出售给该公司的网络账号全部验证找回,且拒不归还。违法行为人苏xx通过出售个人游戏账号又恶意找回的方式获利840元。2、违法行为人苏xx因缺钱用遂产生出售个人游戏账号的想法,于是在2023年12月30日在网上找到一家“盼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该公司鉴定苏**QQ号(3187397540)绑定的和平精英账号价值人民币630元,苏xx同意以此价格出售该账号,当天双方签订网络虚拟财产售出合同,“盼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支付宝给苏xx支付630元,2024年4月份违法行为人苏xx通过人脸认证等方式将此出售的账号找回,同年8月份该公司工作人员在维护游戏账号时发现苏xx将出售的QQ号(3187397540)绑定的和平精英账号私自找回,且拒不归还。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及辩解、证人证言、网络虚拟财产售出合同、支付转账记录等证据等证据证实。
  违法行为人苏**第一次将游戏账号出售给“盼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苏**又于2024年4月份左右自己私自将该游戏账号找回,获利630元,“盼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9日到我所报警,苏**第一次诈骗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在六个月之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苏**行政拘留七日。
  履行方式:由石门县公安局送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七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石门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澧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