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望公(星)决字[2025]第0837号
被处罚人邬**,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长沙市望城区丁字*******,现住长沙市望城区丁字*******。
现查明:违法行为人邬XX为获取非法利益,从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在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XX社区通过叶XX进行地下六合彩买码,邬XX累计买码转账4万余元,中奖收账1万6千余元,共计输2万余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与申辩、同案人员的陈述与申辩、提取笔录、到案经过、电话查询材料、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
违法行为人邬**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对邬**行政拘留十日。
履行方式:由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送湖南省长沙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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