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望公(星)决字[2025]第0839号
被处罚人叶**,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长沙市望城区铜官*******,现住长沙市望城区铜官*******。
现查明:违法行为人叶XX为获取非法利益,从2024年1月份以来在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XX社区进行地下六合彩买码,邬XX、曾XX向叶XX支付买码的钱,叶XX再向其上线“大顺”支付买码的钱。叶XX累计买码十万余元,输四万余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与申辩、同案人员的陈述与申辩、提取笔录、到案经过、电话查询材料、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叶**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贰仟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工商银行望城支行缴纳罚款贰仟圆整;由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送湖南省长沙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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