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宜公(一)决字[2025]第0798号

  被处罚人曾**,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宜章县一六*******,现住湖南省宜章县一六*******。
  现查明:2025年07月21日15时许,曾XX、李X等人在XX镇XX摩托车XX中心通过扑克牌以开“对子”的方式进行赌博,下注金额10元至100元不等。
  以上事实有1.违法行为人的陈述与申辩;2.物证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曾**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宜章县支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宜章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