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平公(安)决字[2025]第1468号
被处罚人杨**,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平江县安定*******,现住湖南省平江县安定*******。
现查明:2025年05月中旬至2025年07月23日,杨**在平江县安定镇汽车站xxxx海鲜店左侧的一楼房间内开设麻将馆,为李红英、叶满香、邓焕平等多人赌博提供条件,每人每场收取20元台子费。参赌人员以打20元一码中特的“转转胡癞子麻将”进行赌博,单注最少40元起。杨**所经营的该麻将馆多次遭到热线投诉。
以上事实有违法人杨**的陈述与申辩、证人证言、现场照片、扣押笔录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对杨**行政拘留十二日。
履行方式:由平江县公安局送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二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汨罗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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