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公(回)决字[2025]第0583号

  被处罚人李**,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新宁县回龙镇桃李*******,现住新宁县回龙镇桃李*******。
  现查明: 2023年10月底,李×务在明知地下六合彩违法的情况下,为获取利益,开始坐庄自负盈亏,接受李×香、李×仁等10余人向自己报地下六合彩的 “码单”,以香港六合彩为主,并创建微信群用于接更多的地下六合彩的 “码单”。其中,2023年11月中旬至12月下旬,李×务接受李×香转来的 “码账” 20340元,向李×香转出“码账”6506元,从中获利13834元。2023年10月底至2024年3月,李×务共坐庄接受他人投注地下六合彩50万元,赔付42万元,从中非法获利约8万元。 2024年12月26日,新宁县公安局将李×务移送起诉至新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5年5月16日,新宁县人民检察院作出邵新宁检刑不诉[2025]65号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李×务不起诉。2025年6月3日,新宁县人民检察院递交邵新宁检刑行意[2025]21号检察意见书要求新宁县公安局对李×务销售“六合彩”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以上事实有1.违法行为人李×务的陈述与辩解;2.李×仁、陈×凤、陈×云、胡×芳、李×柱、李×义等人行政处罚决定书、证人证言;3.微信交易明细;4.微信聊天记录; 5.支付宝交易记录;6.到案经过、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李**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贰仟圆整。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行政拘留处罚前已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可依法折抵。决定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新宁县工商银行缴纳罚款贰仟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新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武冈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