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望公(新)决字[2025]第0821号

  被处罚人朱**,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长沙市望城区乌山*******,现住长沙市望城区乌山*******。
  现查明:2025年以来,朱XX以地下六合彩(买码)方式参与赌博,共计在上线杨XX手中买码金额为2100元,单个号码下注金额为5元到20元不等,中奖金额为1350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与申辩、同案人员的陈述与申辩、提取笔录、到案经过、户籍前科材料、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
  违法行为人朱**主动到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朱**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工商银行望城支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