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长公直(治)决字[2025]第0958号
被处罚人颜**,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新欣北大道100*******,现住江西省新余市渝水*******。
现查明:2025年6月份以来,颜**在明知其男友祝彦利在浏阳开设赌场的情况下,仍多次在浏阳市祝彦利、徐意开设的赌场帮助祝彦利登记赌客的车牌信息。
以上事实有1、违法行为人颜**的陈述与申辩;2、同案人谢向东的证言;3、到案经过;4、身份证明材料及现实表现证明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颜**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贰仟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长沙银行缴纳罚款贰仟圆整;由长沙市公安局送湖南省浏阳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3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