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吴**,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桃江县桃花江镇道*******,现住桃江县桃花江镇道*******。
现查明:吴×元在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份期间,在桃花江镇道关山村×××村民组自己家中,多次使用一huawei牌手机以及自己名下微信×××,昵称:×××,多次接受地下六合彩赌博人员“快×”、“细××蒙”、“张×芝”、“一××悔”、“×锋”等五人地下六合彩赌资至少193387元,其中吴×元接受的106271元码民赌资其打给上线盛×初,非法获取上线返水利润至少3000元,吴×元本人吃单87116元。经侦查查实: 参赌人员钟×锋,使用其微信昵称:钟×锋,微信号:×××,从 2023年3月1日澳门六合彩第2023060期开始至2024年2月29日澳门彩第2024060期在吴×元处进行地下六合彩投注149期, 下注总金额至少在52677元。参赌人员昌×建,使用其微信昵称:一××悔,微信号:wxid_×××,从2023年3月2日澳门六合彩第2023061期开始至2024年2月26日澳门彩第2024055期在吴×元处进行地下六合彩投注79期, 下注总金额至少在41968元。参赌人员徐×春,使用其微信昵称:细××蒙,微信号:×××,从2023年3月1日澳门六合彩第2023060期开始至2024年2月28日澳门彩第2024059期在吴×元处进行地下六合彩投注198期,下注总金额至少在18184元。已查实下注金额共计112829元。非法获利至少3000元。2025年6月20日,桃江县人民检察院对其不予起诉。
以上事实有1.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实了案件的来源; 2.违法行为人钟×锋、昌×建、徐×春等人的陈述,证实了吴×元赌博的经过; 3.犯罪嫌疑人吴×元的供述,2023年3月份至2024年2月份期间,在桃花江镇道关山村×××村民组自己家中,使用一huawei手机以及自己名下微信WMY1376273802,昵称:××哒,多次接受地下六合彩投注的行为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4.提取笔录,对吴×元手机微信信息提取的真实情况进行记录;5.户籍资料,证实吴×元 的真实身份信息;6.到案经过,证实了吴×元的到案情况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吴**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贰仟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局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向桃江县财政事务中心缴纳罚款贰仟圆整;由桃江县公安局送湖南省桃江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二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吴美元被刑事拘留天数九天,折抵行政拘留天数九天,实际执行行政拘留三天。。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桃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或沅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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