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浏公(金)决字[2025]第1902号
被处罚单位:山虎花****,地址:,法定代表人:杨***
现查明:2025年07月09日11时许,浏阳市公安局民警依法对XX花炮厂进行安全防范检查时发现:1、未建立治安保卫组织;2、未见治安保卫工作相关制度;3、门卫的保安无保安证;4、门卫室监控室不符合安全标准,未配备必要安全防卫器材;5、监控时间与北京时间不一致,监控显示时间相互不一致,显示时间混乱;6、仓储监控保存时间25天,不足30天;7、门卫履职不到位;8、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未建立;9、治安反恐防范演练未进行;10、监控室无人值守的违法问题。
以上事实有1、何XX的陈述与申辩;2、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3、现场照片;4、授权委托书;5、营业执照与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法人身份证;等证据证实。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之规定,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浏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3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