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宜公(城)决字[2025]第0784号
被处罚人张**,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宜章县天塘*******,现住湖南省宜章县天塘*******。
现查明:2025年6月30日凌晨3时许,张xx在宜章县宜黄路××小区内贴带有色情广告的纸条到车子主驾驶的反光镜上,贴了300余张。2025年7月1日凌晨2时许,张xx在宜章县××路××小区内贴带有色情广告的纸条到车子主驾驶的反光镜上,贴了800余张。每张0.5元,共贴了1100余张,共计获利550元。
以上事实有1.违法人的陈述与申辩 2.物证 3.现场指认笔录及照片;4、监控录像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张**行政拘留五日。
履行方式:由宜章县公安局送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宜章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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