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衡东县公安局
不予处罚决定书
东公(吴)不决字[2025]第0054号
违法单位:衡东县****,地址:,法定代表人:刘***
现查明2023年1月12日,市安督导组在衡东县有福气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时,发现该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安全隐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全面,人员配备不齐全。2023年2月3日,该案移交至我局。2月7日,衡东县有福气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欧阳建辉到我局说明相关情况。经查,衡东县有福气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在当天检查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全面,人员配备不齐全。2023年2月27日前,有福气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以上事实有有衡东县有福气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欧阳建辉的询问材料,市局交办件;检查记录等证据证实。等证据证实。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不予处罚。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衡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2025年07月23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