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怀鹤公(治安)决字[2025]第0865号
被处罚人黄**,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新晃侗族自*******,现住湖南省怀化市鹤城*******。
现查明: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日,违法行为人黄XX在租住的怀化市鹤城区XXXX一期6栋1单元1401室内,使用一个叫星欧的网络赌博平台进行网络赌博,共下注五六万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黄XX的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提取笔录、指认笔录、银行流水账单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黄**行政拘留十五日。因违法行为人黄**于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7月12日因同一违法事实被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刑事拘留十五日折抵行政拘留十五日决定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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