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邵东公(廉)决字[2025]第1898号
被处罚人刘**,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邵东市廉桥*******,现住邵东市廉桥镇双义*******。
现查明:2025年2月11日20时许,刘**伙同刘新立、谢连群等人在邵东市廉桥镇双义村刘**开设的麻将馆利用扑克牌进行斗牛赌博,每把下注100元,刘**赢了100元。2025年7月21日,刘**向邵东市公安局廉桥派出所投案自首。
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到案经过、现场视频、户籍证明等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对刘**行政拘留五日。
履行方式:由邵东市公安局送湖南省邵东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邵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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