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祁东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祁公(白)决字[2025]第0570号

  被处罚人周**,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祁东县风石*******,现住湖南省祁东县风石*******。
  现查明:2020年下半年至2025年2月份期间内,违法行为人周XX在祁东县XX镇通过微信在刘XX手中买地下六合彩,单注下注最高300元钱,期间总共下注购买地下六合彩90000元钱左右,输了10000余元钱。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陈述和申辩、证人证言、提取笔录及交易账单、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周**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壹仟玖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工商银行祁东县支行缴纳罚款壹仟玖佰圆整;由衡阳市祁东县公安局送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祁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