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衡山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山公(白)决字[2025]第0325号
被处罚人刘**,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衡山县江东*******,现住湖南省衡山县江东*******。
现查明:2025年6月至7月期间,刘X亮在衡山县白果镇自己家中用手机下载了“C7娱乐”赌博软件,刘X亮打开“C7娱乐”赌博软件后参与“比特28”、“麻将胡了”网络赌博游戏,刘X亮累计充值约1000元,充值款全部输掉后刘X亮将手机交给丁X琪保管。
以上事实有违法人陈述、证人证言、手机截图、到案经过、户籍资料等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刘**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农业银行衡山县支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由衡阳市衡山县公安局送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衡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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