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邵公(谷)决字[2025]第1016号
被处罚人王*,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邵阳县谷洲镇江边*******,现住邵阳县谷洲镇江边*******。
现查明:2025年6月,王*在浙江省杭州市务工期间用手机下载“非凡”APP赌博软件用于赌博,单笔下注2元至8元,单笔输赢数元至数百元不等,王*用于提现的6217995550029577140邮政银行卡涉及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资金900元。
以上事实有王×的陈述与辩解;到案经过;受立案文书、材料;银行卡流水。等证据证实。
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事实,应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和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对王*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邵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邵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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