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公(育)决字[2025]第0987号
被处罚人彭**,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湘乡市育塅*******,现住湖南省湘乡市育塅*******。
现查明:2025年7月22日10时00分许,湘乡市公安局育塅派出所在湘乡市xx公路1公里1米处开展交通整治行动,将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嫌疑人xxx(无牌照黑色xx牌两轮女式摩托车)查获,xxx对自己未取得摩托车驾驶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交通处罚凭证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对彭**行政拘留二日。
履行方式:由湘乡市公安局送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二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湘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7月22日
当前位置: